厦门仲裁委员会 第六届新聘仲裁员培训活动圆满举办

厦仲 2020-10-20

          2018年3月17日、24日,厦门仲裁委员会分别在厦门、福州举行了第六届新聘仲裁员培训活动,来自福建省内各地市的新聘仲裁员136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厦仲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张玉生的主持下,由中共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厦仲主任钟兴国,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厦仲副主任何清秋分别向参会的新聘仲裁员颁发聘书。


钟主任(右五)、何副主任(左五)
为新聘仲裁员颁发聘书(厦门场)


钟主任(右五)、何副主任(左四)
为新聘仲裁员颁发聘书 (福州场)


 张玉生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


         之后,何清秋副主任为参会仲裁员讲授了仲裁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向各位仲裁员提出了明确权利义务,保守仲裁秘密;严守职业规范,保持公道廉洁;勤勉高效办案,公平公正裁决;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仲裁宣传等要求,勉励仲裁员今后共同开拓厦仲的新事业,更快地将厦仲建设成知名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何副主任讲授仲裁员权利、义务及责任


         钟兴国主任做了题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仲裁职业操守》的讲座,钟主任以中华文明的上古文化、先秦时期的中国文化以及秦汉以后的儒释道文化为切入点,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向仲裁员阐释了中华传统文化与仲裁之间的契合点,要求仲裁员将中华传统文化的“和”、“柔”、“义”、“礼”之精髓贯穿于仲裁职业操守之中。钟主任以其博大深厚的传统文化功底、生动活泼的讲授风格,深深吸引了全体听课人员,引人入胜,授课过程中全场多次报以热烈的掌声。


钟主任授课


         厦仲主任助理兼联络处处长李炎龙、秘书长助理兼业务处处长林文阳还分别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厦仲的发展历程、业务建设情况以及案件管理体系和案件审理制度。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工作安排,厦仲还将在福建省外部分地区举办形式多样的仲裁员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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