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关注:对话擦亮新品牌,厦仲交出亮眼数据单
厦门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成全:
擦亮新时代厦门仲裁新品牌
今年,厦仲又有新突破,入选“司法部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首批名单。即将走过30年发展历程,您觉得厦仲这一路走来的内驱动力是什么?
看到厦仲这30年发展成果和收获的沉甸甸赞誉,我特别感动,也感到有责任与厦仲同志们一道擦亮新时代厦仲新品牌。为适应新时代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更好朝着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目标再出发,我们认真总结并广泛听取外部意见,大家普遍认为,驱动厦仲发展的关键因素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厦门市委市政府给予了有力支持,始终秉持支持而不干预的原则,推动厦仲按科学规律发展,政府有关部门、法院及社会各界也大力支持配合,营造了有利于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厦仲树立了正确的仲裁工作理念,尤其是张斌生老主任在初创时带领团队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形成的仲裁理念,随着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引领仲裁事业行稳致远。
三是厦仲拥有改革创新的品质,始终呼应市场需求,创新推动机构改革、完善管理结构、优化仲裁规则、推进专业细分,实现快速和谐解纷。
四是厦仲较早践行“走出去”战略,立足厦门、拓展周边、面向全国、走向世界,适应时代大势、以国际化视野推动仲裁工作。
五是厦仲建立了一支品行与专业兼优的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队伍,他们成为厦仲的宝贵财富,成为理念落地的执行者。
立足新发展阶段,厦仲围绕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目标,树立了“以当事人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明确了高质效办案、高品质服务的工作要求。重塑品牌价值的背后,有何深层考量?
仲裁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涉外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党中央对仲裁事业发展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为实现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目标,我们要有更高定位,立足服务国家战略,确立管理科学化、规则融通化、服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四化要求”,以“四轮驱动”全面发力:
一是价值引领,传承品牌基因。弘扬“独立性、和谐性、高效性”传统,树牢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公正、高效、便捷办案。
二是革新精进,提升国际公信力。吸纳境内外专家参与决策,提升决策科学性;推动厦门经济特区仲裁立法,固化制度成果,规范机构运行;创新制定海丝国际供应链仲裁规则,发力拓展国际合作。
三是质效立信,坚守“质量是生命线、效率是竞争力”。要重准度、求速度、有温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以专业守护公正,以高效传递信任,持续优化国际营商环境。
四是队伍强基,筑牢人才支撑。广纳境内外各领域品行与专业兼优的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打造国际化管理与服务团队,完善培训监督体系,提升国际竞争软实力。
厦门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召开,再次吹响了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代号角。市委市政府一以贯之重视支持仲裁工作,对厦仲下一步工作提出新要求。厦仲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国际化导向,突出厦门特色优势,强化高端资源导入,形成更多首创成果,既“引进来”更“走出去”,着力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服务高地,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厦门力量,为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制定和纠纷化解贡献更多中国智慧。立足厦门发展和产业需求,在提供仲裁法律服务上凝心聚力;以链为“链”、以侨为“桥”,在服务企业“出海”战略上精准发力;发挥厦门区位优势和仲裁独特优势,在服务两岸融合发展上倾心用力;立足中国特色、融通国际规则,在制度性创新上持续用力,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厦仲受案数量由1996年的10余件增长至2024年的3000余件
●受案标的额从1996年的不足2000万元跃升至2024年的近150亿元
●2025年前11月受案、结案数量及标的额均同比增长30%以上
厦仲成为全国首批聘请台胞仲裁员的仲裁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厦仲秘书处成为全国首个改制后取消事业单位身份的仲裁执行机构。
厦仲发布第六版《仲裁规则》,进行了多项“在全国率先”的改革创新:全面引入由仲裁庭主动决定的线上审理方式、制定以“排除法”确定首席仲裁员及独任仲裁员的规则、设置仲裁程序参考时间表、对滥用管辖权异议进行有效规制等。
厦仲发布《厦门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规则》,系全国首部专门的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规则;发布《厦门仲裁委员会海事争议仲裁规则》,在全国率先引入“海上碰撞争议解决快速程序”,为航运纠纷高效化解开辟“绿色通道”。
厦仲成立全国首家海丝国际供应链仲裁中心,将打造成优质解纷服务的高地、联通内外的桥梁、探索创新的平台。
厦仲获得首届仲裁公信力评估“荣誉奖”,厦仲“金融仲裁”项目获得首届仲裁公信力评估“十大创新奖”。
厦仲连续两届获评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涉外服务十佳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将厦仲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厦仲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厦仲入选“司法部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首批22家培育对象名单。
来 源 | 厦门日报
审 核 | 蔡 满
校 对 | 洪雅雯
编 辑 | 洪雅雯、陈琪燕
- 厦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