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稳致远!育才强基优办案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6-03-25
日前,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台《加快仲裁人才培育若干意见》《办案秘书案件分配办法(试行)》,以系统性制度设计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与案件管理质效双提升,为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意见》围绕“引、育、用、留”全链条,构建多层次、国际化、实战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采取公开招聘、校园招聘、定向引进、人才推荐等多种方式,打破身份、地域限制,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充实秘书队伍;对涉外仲裁人才推行“一人一策”引进方案,加快专精尖涉外人才培育。
推行多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仲裁人才;建立传帮带培育平台,实施“全员拓展”机制,树立“全员宣传”理念,着力打造“一岗多能”仲裁队伍。
建立与能力、业绩挂钩的薪酬体系,对高端人才、核心骨干给予专项补贴,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树立重学习、重实干、重能力、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与人才培育同步推进的,是办案秘书案件分配的规范化改革。《办法》明确全员办案、专业优先、质量第一、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规范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办案数量标准,依托案件管理系统建立按管辖分配、按顺序分配、特殊情形统筹相结合的分配机制,确保案件分配科学高效。
两项制度协同发力,以人才培育筑牢发展根基,以科学分案优化办案质效,展现了厦仲在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上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厦仲将持续抓好制度落实,为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仲裁工作队伍,推动仲裁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审 核 | 蔡 满
初 核 | 苏晓欣
编 辑 | 苏晓欣、陈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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