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质效!仲裁服务再升级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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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仲裁秘书联系反馈事项的通知

为保障仲裁程序高效有序推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解决因仲裁秘书日常参与开庭、接待当事人等工作,导致电话联系不畅的问题,现就仲裁秘书联系反馈事项通知如下:

一、

情况说明

因仲裁秘书需全程参与案件开庭、庭审记录、程序保障等工作,如拨打电话未能接通,敬请理解。

二、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拨打仲裁秘书办公电话若无人接听,可进行语音留言。留言请清晰完整说明案件编号、相关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简明阐述沟通事项,避免重复、无关留言,方便仲裁秘书快速核实并针对性处理。

三、

回复处理

仲裁秘书结束其他工作后将第一时间查阅留言,对规范明确的事项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回复并启动处理流程;对情况复杂、需进一步核实的事项,将及时与留言人沟通,明确处理时限。另有需要可致电本委总台电话0592-511317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END



审 核 | 林文阳

初 核 | 陈琦慧

编 辑 | 苏晓欣陈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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