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日第六届厦门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Revised and adopted at the Fifth Meeting of the Sixth Session of Xiamen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n October 22, 2020. Effective as of March 1, 2021.
关于施行《厦门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仲裁,快速高效解决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保护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合法权益。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厦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称“《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线上立案指引。
办案手册之办案常见问题50问
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厦仲”)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中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宗旨,公正、及时地解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2020年12月3日,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一行莅临厦门仲裁委调研指导工作。
11月5日,应我委主任钟兴国邀请,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席、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中国复关及入世谈判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先生莅临我委访问。
对于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称“厦仲”)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当事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准确高效地行使该权利,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厦仲”)的立案服务效率、保障立案服务秩序、提升当事人的立案服务体验,厦仲结合当事人的反馈以及和建议,根据仲裁实践的需要,特制定本指引,以便当事人以更加清晰明了的方式准备申请仲裁的相关材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厦仲《仲裁规则》的规定行使申请仲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