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厦门仲裁委员会(下称“厦仲”)正式发布《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0年版)》(下称“《新规则》”)。《新规则》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较之于现行《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7年版)》(下称“《旧规则》”),《新规则》在诸多方面都做出了创新,对于厦仲提供更优质仲裁服务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引人注意的是,《新规则》的创新对于潜在的涉外案件当事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商业交易量的不断扩大和当事人需求的不断变化,商事仲裁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新理论观点、新程序机制纷至沓来。正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厦门仲裁委始终关注着仲裁领域最新发展动态,积极思索仲裁程序的改进及调整,以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厦门仲裁委成立于1996年1月8日。自成立以来,厦门仲裁委秉持脚踏实地勤勉不怠的工作态度,收心沉淀于仲裁实践之中,一心一意为仲裁当事人提供中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近五年,厦门仲裁委累计受理案件5657件,累计受理案件标的额592.79亿元,年受理案件标的额、涉外案件占比和双方外地案件占比等多项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近日,新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对外正式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