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仲裁委员会线下立案指引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0-12-21
 

办案手册之厦门仲裁委员会线下立案指引

【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厦仲”)的立案服务效率、保障立案服务秩序、提升当事人的立案服务体验,厦仲结合当事人的反馈以及和建议,根据仲裁实践的需要,特制定本指引,以便当事人以更加清晰明了的方式准备申请仲裁的相关材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厦仲《仲裁规则》的规定行使申请仲裁的权利。

本指引用于当事人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案件材料前的准备与自查,厦仲立案室将在收到当事人基于此指引准备的申请仲裁材料后及时处理案件接收与受理事宜。请当事人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对照本指引逐一核对。   

当事人对照本指引准备材料的完整度,将可能影响对应案件的材料审查进度及案件受理的处理效率。

当事人可提交材料至厦仲办公地点进行立案,也可采用邮寄材料等其他厦仲认可的方式立案。如需查阅使用厦仲电子文书模板,请登录厦仲官网:www.xmac.org.cn,点击“仲裁指南”中的“常用文书”界面,进行下载和填写。





一、申请仲裁的材料内容

(一)仲裁申请书







1.当事人基本信息


自然人
1)须载明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信息应与身份证、户籍信息等身份证明材料保持一致
2须载明联系方式及地址
如:身份证载明地址、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其他联系地址、手机、座机等。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须载明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营业执照等官方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2)须载明联系方式及地址。
如:工商登记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其他已掌握的地址、手机、座机等。











  1. 仲裁依据







1)请列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所涉及的: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合同编号及仲裁条款的具体表述等要素。
[]仲裁依据202011日签订的编号为XXX,《XX合作协议》第12条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存在债权转让情形的,请列明①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所涉及的: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合同编号及仲裁条款的具体表述等要素,以及②债权转让协议的名称、签订日期、合同编号等要素。
[]仲裁依据:202011日签订的编号为XXX,《XX借款合同》第10条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02021日签订的编号为XXX,《XX债权转让协议》。
3)存在多份合同单次仲裁情形时,请列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每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多份合同属于同一交易或者同一系列相关联交易的说明。
[]仲裁依据:202011日签订的编号为01的《XX买卖合同》第12条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02011日签订的编号为02的《XX买卖合同》第12条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③上述合同属于同一交易或者同一系列交易的说明。




3.仲裁请求
1)除仲裁费用外,所有争议金额的请求须有明确数额(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损失),请求中请勿出现“等”、“大约”的不明确表述。
2)随时间变化的利息、违约金等请求金额须注明:①计算起、止日期;②计算标准;③暂计到申请仲裁之日(可前后浮动一个月)的金额。
[]请求被申请人以XX元为基数,按照X%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XXX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XXX日(此处指申请仲裁之日)为XX元。
4.事实与理由须写明与被申请人直接相关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合同依据,内容应简洁、明确。
5.盖章、落款1)落款处须有申请人签字/盖章,并签署日期。
2)申请人为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有授权代表签字。





(二)当事人主体信息材料及授权材料

1.申请人主体信息材料


自然人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境外当事人可提供护照)。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事业证照(境外当事人可提供注册登记文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
3)申请人为外籍公司或法人组织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主体注册登记资料

2.授权委托书

1)须为“仲裁事项”的授权委托,勿套用诉讼格式。
2)须写明代理人送达地址、电话。(必填项)
3)须写明具体权限,不可只写“特别/一般/全权代理”。
4)自然人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经公证或前往厦仲面签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外籍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或认证




3.被申请人主体材料


自然人
须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户籍信息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境外当事人可提供护照;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须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的企业信息证明文件,可登陆如下网站,查询被申请人信息,进行打印: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www.gsxt.gov.cn/index.html (法人可用)
2)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www.cods.org.cn   (其他组织可用)

(三)证据材料

1.证据清单/证据目录

1请勿将“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申请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列在证据清单中。
2)须列明所提交的证据名称、页码范围、证明对象。
3)须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写明提交日期。
4)清单上所列的证据,须与所附证据材料相互对应、保持页码一致。请勿将申请阶段无法提交的证据提前写在清单上。

2.具体的证据材料

1)须提交仲裁协议或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复印件;现场提交材料的,应尽量携带合同原件以供核对。
2)所有证据须连续标明页码,并将页码范围标注在证据材料清单上。

3.多份合同合并立案(以符合《仲裁规则》第十五条多份合同单次仲裁规定为前提)

1)应提交纸质版载有仲裁条款的仲裁依据列表:每份合同均须标明序号并载明每份合同的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合同编号等要素(合同编号按“123……”顺序标注即可)
2)证据提交方式提交纸质版合同,并按仲裁依据列表中的序号进行排列装订。



3)光盘制作要求
①光盘应存放于光盘袋或信封中,并注明证据编号+仲裁依据数量。[]证据一,仲裁依据:25份《XX合同》
②光盘内容应包含:
a.仲裁依据列表(推荐使用EXCEL表格)
b.全部电子版合同的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证据编号+仲裁依据数量”,每份电子合同的文件名为“序号-合同名称”。
[]文件夹名称:“证据一,仲裁依据:25份《借款合同》”;文件名称:“1-借款合同”、“2-借款合同”……

不得提交未按前述规则命名的压缩文件;仲裁依据光盘系专用光盘,不得额外存储与本案无关的其他文件。


(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请填写申请人一方优先联系人的姓名、电话、送达地址。
2)申请人若掌握申请书以外关于被申请人的新地址或联系方式,应填写在确认书中。
3)须有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五)增值税发票开具确认单

1)仲裁费发票仅能开给申请人本人/本单位,请将开票信息填写完整。
2)自然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勾选确认单中“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栏,并填写接收发票的地址。
3)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选择其一进行相应勾选,并填写接收发票的地址。








二、关于其他特殊事项的材料准备指引

[]若无以下特殊事项,则请按照本指引第一部分“申请仲裁的材料内容”要求进行准备。



1.合同中有关于仲裁语言的特殊约定
合同中约定中文以外的语言为仲裁语言的,应按照约定的语言提交仲裁申请书,原则上另附中文译本。合同中未约定仲裁语言的,厦仲或仲裁庭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仲裁程序的语言。

2.关于外文证据是否要求翻译
厦仲在立案审查阶段不强制要求翻译外文证据。案件受理后,厦仲或仲裁庭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仲裁程序中的外文证据材料是否需要附中文译本。

3.关于申请保全的材料准备
1)保全申请书原件2份(并提供保全法院地址、电话等)。
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仲裁申请书原件1份。
3)保全其他材料要求以相关法院要求为准。
关于保全申请的具体指引详见厦仲仲裁案件保全指引

4.关于外籍当事人授权委托材料的形式
外籍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或由外籍当事人前往厦仲 面签授权委托材料。



三、材料的份数、格式及摆放顺序

[]简易程序(包括:争议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包括:争议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当事人约定适用普通程序、约定三人庭审理)

(一)被申请人人数=1,简易程序,以下材料一式三套;普通程序,以下材料一式五套
被申请人人数>1每增加1,以下材料增加1套;若申请仲裁中保全,以下材料增加1套。被申请人有多个送达地址的,每增加一个送达地址材料增加1套。材料摆放顺序如下
1.仲裁申请书(须全部为原件
2.证据材料
①证据目录(须全部为原件
②具体证据材料
(二)以下材料仅须提交一份,并按如下顺序单独摆放:
3.申请人主体及授权材料(授权材料须为原件
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企事业证照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如有)
⑤律师事务所所函/劳动合同(如有)
⑥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6.增值税发票开具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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