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仲裁委员会财产保全指引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6-08-17

厦门仲裁委员会财产保全指引

办案手册之厦门仲裁委员会财产保全指引

对于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称“厦仲”)已经受理的仲裁案件,当事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准确高效地行使该权利,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当事人应按照附件《仲裁保全材料清单》(下称《材料清单》)所示内容准备保全材料(原则上材料所需份数为1份,保全法院另有要求的除外),材料落款日期请勿空白。

2)《材料清单》及所附材料由厦仲移送保全法院,申请人应在厦仲所需的立案材料之外另行准备上述材料,同时应提交一份致厦仲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原件交厦仲存档。 

3)当事人按《材料清单》准备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所函应致厦仲转交具体法院。如“此致厦门仲裁委员会并转XX法院”(法院名称须准确),授权委托书中授权范围包括财产保全事项,委托代理人应为一至二人。

4)涉外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文件和在境外形成的重要证据材料均需要进行认证或公证。 

5)申请人需自行提供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须准确、具体,有多个线索的应进行优先排序。 

6)《材料清单》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的材料内容。若在异地法院保全的,请向当地法院咨询对保全材料是否有特殊要求。

二、案件材料移送 

1)当事人应将财产保全申请书及所附材料交由厦仲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原则上不接受当事人自行递交申请材料。 

2)厦仲原则上在申请人预交全部仲裁费用后办理保全材料的移送。 

3)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续保、解保或更换保全标的物的,亦应将相应申请材料交由厦仲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原则上不接受当事人自行递交申请材料。

三、受理法院 

1)当事人可以向被保全人住所地法院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被保全人的财产所在地判断不明晰的,当事人应优先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两地以上均有财产线索的,当事人可向便于识别的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保全。除厦门地区外,当事人需自行事先向当地法院咨询,以确定是向基层法院还是中级法院申请仲裁保全。

2)厦门地区受理财产保全法院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3)同一仲裁案件原则上仅向同一法院移送保全。 

四、案件受理 

厦仲将当事人提交齐备的保全材料移送管辖法院后,由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实体审查,并会通知当事人办理材料修改、补充、退回,以及保全费交纳事宜。 

五、其他 

本指引仅适用于仲裁保全的管辖法院在厦门地区的仲裁案件,厦门市外的案件,建议当事人提前咨询法院对于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的各项要求。本指引亦不适用仲裁前的财产保全事宜。


仲裁保全材料清单

序号材料名称提交份数要求详细注意事项及要求
1财产保全申请书
原件一份及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

1.文书“此致”处应注明厦门仲裁委员会并转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金额不得超过仲裁申请金额

2财产线索、网络查控申请书
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

1.被保全人注册地/住所地在厦门,或财产线索在厦门
2.申请保全需提供具体财产信息并明确该财产确为被申请人名下,若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具体财产信息或对该事项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法院保全窗口人员进行沟通
3仲裁委财产保全移送(转交)函原件
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


4担保材料
原件一份及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

担保所需详细材料如下:
①担保函
②保险保单(标注仲裁案件)案号及增值税发票(可提供原件扫描后彩色打印)
③保全保险条款合同
④保全公司费率备案表
⑤保险公司营业执照
⑥保险公司经营保险许可证
⑦保险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
1.提供现金担保的,请具体咨询法院立案保全窗口。

2.标注仲裁案件,担保公司仅限厦门或福建分公司

5申请人身份信息及授权委托材料
原件一份及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

详细材料如下: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函、律师证
意】
1.授权委托书需载明有代为办理财产保全相关事项的权限及代为确认送达地址的权限
2.所函抬头写给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6
被保全人身份信息

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若被保全人是企业,可选择提供企查查、企业信用信息网上的企业公示报告或企业的工商内档
7裁委受理案件通知书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
8仲裁申请书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
9仲裁时提交的证据材料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证据材料需一组一组扫描,例如证据1为一组pdf,证据2为一组pdf,以此类推。若一组证据超过100页,请控制在100页,并以100页为一组pdf
10送达地址确认书PDF扫描电子文档一份模板见厦门法院网-执行天地-执行须知

重点提示

1.以上PDF扫描件以光盘形式提交,且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一份材料扫描成一个独立PDF文档,如财产保全申请书单独扫描为一个PDF并备注文件名;财产线索单独扫描成一个PDF并备注文件名。以此类推,不能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笼统扫描成一个PDF文档。

3.除要求提交原件的材料外,其余无需再提供任何纸质材料。

4.邮寄材料收件信息:

收件人:保全窗口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94号

电话:0592-530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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