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仲裁委员会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开展国际仲裁法律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座谈交流会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4-07-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司法部关于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厦门仲裁委员会积极响应号召,已于2022年与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西南政法大学分别签订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联合培养的相关合作协议。2023年9月,上述联合培养院校的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已正式入学。

值联合培养项目开展一学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联合培养方案中关于学生参与仲裁实务实习的要求,2024年6月24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一行赴我委进行实地考察并举办座谈交流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一名国际仲裁法律硕士研究生亦参加了此次座谈交流会。
李炎龙副秘书长对厦门大学法学院朱晓勤副院长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我委近年来尤其是在涉外仲裁领域的发展情况,并表示我委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构建与联合培养高校之间的协同培养机制,希望双方未来进一步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持续为国家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力量。综合处秘书罗湉、自贸事务处业务秘书吴清翔也分别从实习学生纪律要求、实习工作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朱晓勤副院长对我委在国际仲裁法律硕士联合培养项目方面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在联合培养项目方面已进行的招生、课程安排等方面的情况。龚宇副教授也对实务培养方案提出了具体需求和建设性意见。

来自来厦门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四名国际仲裁硕士研究生将于2024年6月至8月在我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仲裁实务实习。我委将持续推进国际仲裁硕士实务培养方案的建设和实际落地工作,与联合培养高校共同努力推动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核稿 | 李炎龙

校对 | 王   拯

编辑 | 吴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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