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仲动态 | 司法引领·供应链法律实务对接场成功举办

厦门仲裁委员会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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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响应《海丝中央法务区提升供应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签署的《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加强各方良性互动和深度协作,切实回应市场主体的期待,近日,厦门仲裁委员会联合厦门市法官协会、厦门市律师协会在海丝中央法务区举办司法引领·供应链法律实务对接场,围绕“供应链业务的法律实践与应对”展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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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厦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涛,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一级调研员叶正辉、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永宽、厦门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郑艳慧、厦门海关法规处副处长张海滨、厦门仲裁委业务五处副处长吴清翔,部分专家学者,建发股份、国贸股份、象屿股份等国有企业代表,特步、嘉晟、九牧等民营企业代表,中院民二庭、国际商事法庭和各区法院相关部门同志及律师代表近6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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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指出,厦门法院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增进司法服务,不断优化供应链业务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厦门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立足供应链企业司法需求,积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共同搭建与厦门产业地位、行业优势相匹配的法律服务和纠纷化解体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升供应链纠纷审判质效,以高质量司法促推供应链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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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涛指出,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对实现法律与产业的有机融合、保障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一是创新,把握供应链全球化、多元化、数字化趋势下跨境合规、数据安全、知识产权等新兴法律服务需求,将开放优势转化为创新动力,精准服务企业需求;二是协同,发挥与会单位、法学院校、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供应链全链条各环节主体的优势,推动供应链法律服务的一站式供给;三是共赢,明确供应链系统提升的目标与法律服务互利共赢的使命,以优质法律服务护航供应链稳定发展,共创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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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仲裁委员会业务五处副处长吴清翔结合仲裁业务实务围绕“加价款条款”性质认定及处理作介绍,重点阐释加价条款认定为价格条款、违约金条款各自存在的问题,引申讨论付款期内属货款,逾期后属违约金的分段定性等观点,认为裁决需尊重商业逻辑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同时要援引公平原则,避免利益失衡。

最后,吴清翔副处长就本次对接会作了总结点评,期待未来能够依托持续的专业研讨,进一步构建稳定、高效、可预期的供应链法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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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供应链法律实务对接聚焦前沿、汇聚智慧,对提升跨境供应链效率、强化供应链风险防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各方将深化政企学研合作,共同探索更高效、智能、安全的供应链发展路径,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稳定畅通的产业链供应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来 源|厦门中院

审 核|李炎龙

校 对|吴清翔

编 辑|陈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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